
體育資訊5月1日訊 據《東方體育日報》報道,針對海港與銅梁龍比賽爭議判罰的評議結果,海港方麵不會糾結過往判罰。
過去幾天,圍繞聯賽的最熱話題又一次來自於中國足協的裁判判罰評議內容。聯賽第七輪,海港主場1比2不敵重慶銅梁龍,比賽中的兩次判罰在賽後引起不少討論,其一是第71分鍾安佩姆在禁區內的倒地,其二則是第93分鍾楊希在禁區內的倒地。關於這兩次倒地,當值裁判組都未做任何判罰,而海港俱樂部則連夜收集材料向足協進行了申訴。
關於楊希的那次倒地,中國足協給出的評議意見為:守方隊員僅將手搭在攻方球員背部,不存在推搡動作,接觸程度輕微、不構成實質性衝撞,因此不屬於犯規。裁判員未判罰犯規正確。VAR未介入正確。至於安佩姆的那次倒地,中國足協寫道:雙方隊員爭搶球機會基本均等,腳部接觸力度不足以構成犯規。裁判員未判罰犯規的決定正確。VAR未介入正確。
相較而言,外界討論更多的是中國足協關於安佩姆倒地的評議,有不少球迷在網絡上貼出了現場其他角度的視頻,認為對手防守球員是在進攻方率先捅到球的情況下踩到其腳麵而非普通的接觸和刮蹭。
當然,類似角度的視頻是否曾在評議過程中被注意到?以及如果注意到的話是否仍是相同的評議結論?這些問題目前來看唯有停留在各方討論過程中。不僅僅是海港球迷,在評議結果公布後,有不少其他球迷參與討論,大家更為關注的,還有事前與事後的尺度統一問題,尤其是那句“腳步接觸力度不足以構成犯規”如何被準確和統一用於所有場次的判罰尺度中?
值得一提的是,本次評議中還包括了第八輪大連英博VS雲南玉昆隊的相關內容。比賽第12分鍾,雲南玉昆球員奧斯卡進球,大連英博申訴意見認為奧斯卡在進球前壓人犯規在先。對於此判例,評議組一致認為:雲南玉昆11號向前跳起爭搶落點,大連英博的呂焯毅向後移動爭搶位置,雙方共同造成接觸,雲南玉昆11號無附加犯規動作,不構成犯規。類似的一幕曾出現在首輪海港主場對陣河南隊的比賽中劉祝潤的進球曾被判無效。
站在海港的角度,外界的討論是一回事,自身眼下肯定不會再圍繞此事糾結,全隊上下的目光都集中在明晚的比賽中。正如穆斯卡特所說,真正重要的,還是將自身“做到最好”。在蔣光太和安佩姆雙雙複出後,球隊的人員情況有了一定好轉,此外,包括外援萊昂納多與小將蒯紀聞也都在積極康複中。